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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上游高级中学电脑采购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05日  点击数:1462 次

  一、采购单位:永宁县上游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逸群 电话:17795091237

  报名地点:上游学校行政楼一楼后勤服务中心

  二、采购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凡前来报名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上资料,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2日。

  2、开标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

  3、地点:银川三沙源上游学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缴纳时间:开标前两天。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电汇;(2)转账;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银川三沙源上游学校

  开户行:宁夏银行凤凰支行

  账 号: 09000140900017072

  2、投标人凭银行缴款凭证在开标前到三沙源上游学校一楼财务室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户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未中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三沙源上游学校一楼财务室办理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合同到三沙源上游学校一楼财务室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招标人的利益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4、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后违反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不现场留存样品,或违反招标文件的约定要求变更招标文件的内容签订采购合同的。

  (4)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投标人同意中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60日无违约情况退还。

  永宁县上游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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